查看原文
其他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6号行动

三亚交警 2023-07-25

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虽然“酒后禁驾”观念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顶风作案”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端午假期前夕,三亚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号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案例一
6月15日01时17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新C22**D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黄某良(男,26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6月15日01时40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VW**1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常某新(男,41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驾驶人黄某良、常某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黄某良、常某新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6月15日02时20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D31**8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赵某帆(男,24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执勤队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赵某帆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6月15日02时38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A3**9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文某东(男,38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执勤队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文某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驾驶人赵某帆、文某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赵某帆、文某东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6月15日01时52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执勤队员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XQ**0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陈某(男,25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后经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抽血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执勤队员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无证”“酒驾”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执勤队员随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宣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后果。

最终,驾驶人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三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500元。
三亚交警提醒

对被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三亚交警将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检查对象;对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涉酒驾驶人的信息抄送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失信记录,并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姚   凯 

校   对:符泽云

驾车带“醉” 酒中有“泪”不信?你看......|酒驾醉驾曝光台

这个出行“标配”,今天,你戴(系)了吗?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